我是李寧會員,積分10W+在會員積分沒有到期的情況下,沒有銷售商通知的情況下與2019年2月15日無故清零,10w積分什么概念,以李寧的會員積分規則計算1元=1分,也就是說我消費10W+才換來的積分,李寧說清就清,不做任何解釋, 聯系客服多次反饋積分問題,給出理由居然是我消費過多,說是根據會員規則自動判定,然而卻提供不了任何依據, 然而卻提供不 從2.15日開始一直到今天3.15,整整一個月時間,李寧客服一拖再拖,至今沒有任何處理進度,反而需要消費者自己提供消費依據,請問你們消費自己的賬務沒有記錄么?假如我沒有保存收據的習慣,是不是這事就到此為止了?我提廣大李寧會員問一句,你們這樣無故刪除顧客會員積分是不是常態?是不是只要我們消費者沒有察覺就能逃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