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3日上午9:30左右我在廣州白云機場乘坐南航CZ3883廣州飛往義烏的航班。在C18登機口辦理登機手續時,機場工作人員兩次要求我將背包托運,期間此工作人員未說明任何注意事項。因不放心包內物品,在登機后曾向機上工作人員詢問背包托運的事,請他幫忙檢查托運的行李(那位工作人員抄下了我的行李號碼),但無果 。當我下飛機取回行李時發現背包外側袋口已打開內少了一只黑色佳能數碼相機,我立刻向義烏民航機場派出所報案,之后向白云機場派出所報案,但至今無果。因此向有關法律專家尋求援助。(0579)83781826
主 題: 航空行李托運遺失貴重物品如何索賠? 時 間: 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 18:45 發件人: xuwengzhong <xuwengzhong@126.com> 收件人: mlp66666 <mlp6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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