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四項措施切實保障人民陪審員工作
發表于2007-8-23 [轉發給好友]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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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法院: 馮云虎 王建偉 為進一步保障人民陪審員積極參加案件的審判工作,促進司法民主,保證司法公正。8月21日,內鄉法院專門召開了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虛心聽取人民陪審員對法院工作,特別是有關人民陪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制定四項措施為人民陪審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一是預先通知,保證陪審。每次開庭審理前,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前7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人民陪審員,以方便陪審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不影響本職工作。 二是嚴格管理,科學考評。實行定期統一培訓,嚴格測評,量化考核等方法,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陪審質量。 三是落實待遇,保障工作。將陪審員費用單獨列入財政預算,確保?顚S,發放到手。幫助解決陪審員的實際困難,解除陪審員的后顧之憂。 四是改善條件,提供方便。在法院辦公用房較為緊張的情況下,騰出多間房屋,為陪審員設立專門的辦公室、閱卷室、休息室。開放法院的圖書資料室,方便他們查閱有關資料,為人民陪審員的正常工作,提供一切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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