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縣公車拍賣引起的熱議值得思考
發表于2012-7-16 [轉發給好友]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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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進一步深化公車治理成果,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河南中牟縣由縣紀委牽頭、縣國資局承辦,河南省中信達律師事務所對拍賣車輛進行獨立評估,河南省拍賣行有限公司作為受委托方行使拍賣活動,公開拍賣了43輛超編公車,共有40余名競買人辦理了競買手續,經過多輪競價,所有車輛全部成交,成交總金額39.11萬元實現國資增值53.2%”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均價9095.3元一輛的公車拍賣價格過低,甚至有網友質疑稱“中牟在賣車還是賣鐵”! 勿容置疑,中牟縣發布這條新聞,是正面宣傳自己治理公車成果的。然而,這樣的“正面消息”卻讓看的人心生疑惑,產生質疑。43輛公車賣了39.11萬元,平均每輛賣出9095元,而這個價,還是多輪競價后的“增值”價,按報道中說的實現國資增值53.2%計算,拍賣前的評估價每輛車還不到6000元! 為什么網友對公車拍賣有疑惑、質疑?莫讓正面宣傳變成負面影響,關鍵是公布的一些細節要清楚! 第一,競買人為何少于拍賣的車輛?中牟縣競買人為何還沒有拍賣的車輛多,難道說這些公車沒有任何吸引力,亦或是有其它什么樣的原因! 其二,關于公車起拍價的問題。單位購買1臺公車,花費少則六、七萬元,多則十幾萬元,甚至更多。而拍賣前的評估價每輛車平均還不到6000元,評估方、拍賣方是否有資質條件? 其三,為何超編的公車都是老車型?據中牟縣有關人員介紹,此次拍賣公車多為桑塔拉、面包等老車型,車齡均達10年左右。黨紀政紀對行政事業單位購買公車有嚴格規定和審批程序。若一單位10年前購買的公車是超編的,按照這樣的邏輯,在超編車未處理前,該單位在公車編制不變的情況下以后新購的公車也屬超編或不能再購新車。顯然,中牟縣的解釋讓人難以信服! 另外,有一個細節需要公開,那就是公車拍賣的去向和用途,競買成功的究竟是些什么人?是不是應該公開一下名單。比如是不是內部人,或是公職人員等等。比如這些車被拍賣后,是作為自己用,還是轉手他賣。只有公開這些情況,才能還拍賣的公車一個清白與公正。(楊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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